(一)外交、公务护照免签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哥拉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、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》,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、公务护照(不包括公务普通护照)的公民和安哥拉共和国持有效的安哥拉共和国外交、公务护照的公民,在缔约另一方入境、出境或者过境,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,免办签证。
(二)普通护照短期访问免签证。
安哥拉政府宣布,自2023年9月29日起对中国公民单方面实行免签政策:短期来安旅游(含短期商务访问)的中国公民可免签证多次入境,每次入境停留期不超过30天,每年可免签入境停留累计不超过90天;须遵守边检、海关防疫等规定,持剩余有效期长于停留期的有效护照;免签入境后不可在安境内续签或另行申请签证,入境后须在30日内离境;若一年内累计停留超过90天且欲再次来安,则须按现有做法向安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,或预先在安国家移民局官网申请、在线获批后入境时办理落地签证。
(三)因工作、居住、学习、就医等事由来安,须在出发前按规定向安哥拉驻外使领馆申请并办妥相应种类签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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